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李刚提交的辞任报告。李刚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职务、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和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李刚继续担任公司其他
职务。李刚的原定任期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截至本公告日,
李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9,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离任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及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李刚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予以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控股股东张彦先生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后,公司于 2023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胡金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兼任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胡金福先生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董事职责的要求,符合董事候选人的条件,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1:胡金福先生简历
胡金福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材料学专业,硕士学历。胡金福先生曾任华东理工大学教师、华立集团/上海怡康经理、GE Plastic 通用电气经理、诺凡赛尔(上海)保护膜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及市场总监。胡金福先生于 2017 年 12 月加入激智科技,现任公司生产运营负责人、宁波睿行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胡金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