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暨监事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俞根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暨监事俞根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俞根伟先生于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11月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4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其又于2021年3月18日完成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以29.73元/股的转让价格转让1,000,000股给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0.64%。具体内容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综上,俞根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协议转让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4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 (元/股) 本比例
2019/9/18 110,000 21.787 0.071%
2019/9/19 183,000 21.763 0.118%
2019/9/20 213,000 22.306 0.137%
俞根伟 集中竞价
交易 2019/9/23 122,500 21.809 0.079%
2019/9/24 114,500 22.653 0.074%
2019/9/25 65,500 23.946 0.042%
2019/9/26 9,100 23.200 0.006%
2019/9/27 65,000 24.192 0.042%
2019/10/31 4,000 24.665 0.003%
2019/11/1 800 24.240 0.001%
2019/11/4 87,900 25.219 0.057%
2019/11/5 66,200 28.562 0.043%
协议转让 2021/3/18 1,000,000 29.73 0.644%
合计 - 2,041,500 - 1.32%
二、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俞根伟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蓝天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19 年 9 月 18 日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
股票简称 激智科技 股票代码 300566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 股 204.15 1.32%
合 计 204.15 1.3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1,222.3128 7.88% 1,018.1628 6.5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9.1782 1.22% 179.5407 1.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33.1346 6.66% 838.6221 5.40%
注:根据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每一会计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 25%计算其下一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并对其可转让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予以解锁,导致俞根伟每年初有限售条件股份中的高管锁定股减少,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增加。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2019年8 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暨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俞根伟先生拟自
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2,166,582 股,即本次拟减持
意向、计划 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40%。
俞根伟先生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4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该减持计
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俞根伟先生又于2021年3 月18日完成股份协
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以 29.73 元/股的转让价
格转让 1,000,000 股给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
综上,俞根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协
议转让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041,5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32%。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俞根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