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2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暨监事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俞根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持有公司股份12,497,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05%)的股东、监事俞根伟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8月29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2,166,582股,即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4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数据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其中,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8月29日起)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9月17日起)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近日,公司收到俞根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进展的告知函》,俞根伟先生于2019年9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274,800股。根据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俞根伟先生于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2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1,277,200股,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
过程中截至2019年9月17日减持的274,800股合计为1,552,000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00%。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 (元/股) 本比例
俞根伟 集中竞价交 2019/7/16 36,200 17.839 0.023%
易
集中竞价交 2019/7/17 88,500 17.710 0.057%
易
集中竞价交 2019/7/19 3,000 16.750 0.002%
易
大宗交易 2019/7/19 400,000 14.900 0.258%
大宗交易 2019/7/25 700,000 14.990 0.451%
集中竞价交 2019/7/26 49,500 17.006 0.032%
易
集中竞价交 2019/9/17 274,800 21.554 0.177%
易
合计 - 1,552,000 - 1.00%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497,928 8.05% 12,223,128 7.88%
其中:无限售条
俞根伟 2,166,582 1.40% 1,891,782 1.22%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331,346 6.66% 10,331,346 6.66%
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计算依据公司总股本 155,200,500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俞根伟作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承诺。
2、俞根伟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俞根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俞根伟持有公司股份 12,223,128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7.88%,仍是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俞根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