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3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中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沃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沃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沃衍”)出具的《关于减持激智科技股份时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告知函》,知悉北京沃衍因工作人员误操作,在实施减持过程中出现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1、北京沃衍减持公司股票计划
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持公司股份11,262,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26%)的股东北京沃衍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2018年11月16日起)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4,656,015股(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2018年12月4日起)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数
据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2、减持计划披露后北京沃衍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至2019年1月25日,北京沃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17,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9%,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份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买入成交均价13.22元/股,买入成交金额26,44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成交股数 成交价格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方式 (股) (元/股)股本比例
集中
北京沃衍 2018-12-24 卖出 108,925 13.575 0.070%
竞价
集中
北京沃衍 2019-1-14 卖出 5,000 13.100 0.003%
竞价
集中
北京沃衍 2019-1-15 卖出 61,000 13.206 0.039%
竞价
集中
北京沃衍 2019-1-16 卖出 29,300 13.195 0.019%
竞价
集中
北京沃衍 2019-1-18 卖出 20,400 13.137 0.013%
竞价
集中
北京沃衍 2019-1-24 卖出 72,000 13.242 0.046%
竞价
集中
北京沃衍 2019-1-25 卖出 121,340 13.195 0.078%
竞价
集中
北京沃衍 2019-1-25 买入 2,000 13.220 0.001%
竞价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计算依据公司总股本155,200,500股。
3、关于股票交易误将“卖出”操作为“买入”的情况
2019年1月25日上午,北京沃衍在减持公司股票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于11时20分错误地将拟卖出的股票做了买入处理,以致不慎买入公司股票2,000股,成交金额26,440.00元。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补救措施及处理情况
1、根据《证券法》第47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北京沃衍在减持公司股票期间误操作买入行为已构成短线交易。根据北京沃衍出具的告知函,北京沃衍不是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北京沃衍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主动向公司上缴其所得收益。计算方法如下:以2019年1月25日当天北京沃衍卖出公司股票最高成交价格13.30元/股,买入公司股票最低成交价格13.22元/股计算,短线交易股数为2,000股,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160元。
2、北京沃衍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同时承诺:今后将加强账户管理,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在上述交易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北京沃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北京沃衍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行为除上述短线交易外,不存在违反《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也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的承诺。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沃衍持有公司股份10,846,7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99%。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沃衍出具的《关于减持激智科技股份时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