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3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激智科技,证券代码:300566)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8年2月26日、2018年2月27日、2018年2月2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和《更正公告》,并于2018年2月27日披露了《更正公告》。
除前述更正公告外,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现金购买资产,拟以现金收购宁波宏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浙江紫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科技”)49%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紫光科技100%的股权,紫光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完成后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功能性薄膜行业的竞争优势,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由于本次收购事宜的收购价格尚未确定,尚未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现金收购股权事项,并将根据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分别于 2018年 1月 30日、2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7年度业绩预告》和《2017年度业绩快
报》。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4,201.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37%,主
要系公司增亮膜产品销售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670.5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0%,主要因限制性股票激励本年摊销股份支付成本约
2,500万元,使得当期管理费用大幅增加,进而对公司利润总额造成了一定影响。
本次业绩预告与业绩快报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本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实际情况与2017年度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存在较大差异。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