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张锋峰女士、曾宪琦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张锋峰女士、曾宪琦先生(以下简称“拟减持股东”)提供的《关于
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计划在 2020 年 7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6,017,89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89%)。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总数(股) 无限售流通股(股)持股比例(%)
张锋峰 董事、5%以上股东 24,489,127 3,530,200 11.77
曾宪琦 董事、5%以上股东 16,585,508 2,487,692 7.9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四)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含)6,017,892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含)2.89%。以上拟减持股东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张锋峰 3,530,200 1.70
曾宪琦 2,487,692 1.20
合计 6,017,892 2.89
注:表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六)减持价格及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注: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数和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以上拟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根据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9 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
上拟减持股东分别承诺:
(1)股东张锋峰、曾宪琦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股东张锋峰、曾宪琦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众恒兴的股权,也不由众恒兴回购其持有的股权。”
(3)股东张锋峰、曾宪琦承诺:“在解除流通限制后,如果届时本人或者本人之近亲属仍当选为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或者本人之近亲属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任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股东张锋峰、曾宪琦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者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5)股东张锋峰、曾宪琦的减持承诺:“在锁定期满之后,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情况如下:[1]减持方式: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2]减持价格:本人所持科信通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3]减持比例: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人进行减持,则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拟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以上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本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以上拟减持股东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拟减持股东提交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