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年7月18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684.00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6.66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3 年 7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6.66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39 名激励对象授予 68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6.66元/股。
(四)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9 人,包括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
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公
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 告时公司股本总
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汤晓楠 副董事长、总经理 106.00 12.71% 0.59%
2 陈宏 董事、副总经理 98.00 11.75% 0.55%
3 陆嵘华 董事、副总经理 97.00 11.63% 0.54%
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83.00 45.92% 2.15%
(36 人)
预留授予 150.00 17.99% 0.84%
合计 834.00 100.00% 4.6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参照首次授予的依据,公司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明确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4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 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对象归属部门的贡献大小情
况将激励对象类别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激励对象 23 人,第二类激励对象 8 人,第三
类激励对象 8 人,公司对三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表所示:
第一类激励 第二类激励 第三类激励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对象归属比 对象归属比 对象归属比
例 例 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40% 30%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30%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30% 40%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出,则各期归属时间
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激励对象的归属比例根据预留授予时的类别确定;若预留部 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出,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安 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第一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第二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 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若 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3、额外限售期
(1)所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 6 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3)为避免疑问,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6 个月的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六)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度、2024年度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15%;2、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32%;2、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
第三个归属期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下同。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二个归属期 率不低于 32%;2、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七)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均依照《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以达到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之一。
年度绩效考核于 2023 年度、2024 年度两个会计年度每年一次,并根据各项考核
指标的达成情况确定员工绩效得分和绩效等级。当公司绩效考核达到归属条件时,激励对象只有在归属期的上一年度考核等级在 B 级以上(含 B 级),才可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归属期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