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
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9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上述事项。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披露后,结合多方意见,经过综合评估与审慎考虑,为更好地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和成长性,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等内容进行调整修订,形成了《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修订后的《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2023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对《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中第三条“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的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对象类别划分为三类,第一
类激励对象 26 人,第二类激励对象 8 人,第三类激励对象 5 人,公司对三类激励对
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第一类激励 第二类激励 第三类激励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对象归属比 对象归属比 对象归属比
例 例 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40% 30%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30%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30% 40%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出,则各期归属时间
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 出,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激励对象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第一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第二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 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若 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对象归属部门的贡献大小情
况将激励对象类别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激励对象 23 人,第二类激励对象 8 人,第三
类激励对象 8 人,公司对三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表所示:
第一类激励 第二类激励 第三类激励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对象归属比 对象归属比 对象归属比
例 例 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40% 30%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30%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30% 40%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出,则各期归属时间
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激励对象的归属比例根据预留授予时的类别确定;若预留部 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出,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安 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第一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第二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 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若 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二、对《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中第二条第(四)款“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要求”的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度、2024年度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一个归属期 率不低于 15%;2、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3、2023 年的销售出库数量
达到 70 万 KM。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32%;2、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
第三个归属期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3、2024 年的销售出库数量
达到 75 万 KM。
注:1、上述“营业收入”“销售出库数量”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下同。
2、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且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32%;2、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
第二个归属期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3、2024 年的销售出库数量
达到 75 万 KM。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度、2024年度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