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及其他情况
1、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600 万元。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 2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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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4 月 1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4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4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2*****320 任凤娟
2 02*****684 汤晓楠
3 02*****057 汤建康
4 08*****399 江阴市港汇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5 08*****400 江阴市博宇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4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4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东外环路275号
咨询联系人:殷刘碗
咨询电话:0510-86279909
传真电话:0510-86279909
七、备查文件
1、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