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于2018年4月9日(星期一)下午2时30分在江苏省江阴市东外环路275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0日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任凤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9,30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28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1,73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6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56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96%。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与会股东未对独立董事述职提出异议。
2、《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2018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51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51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关于公司2018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9,3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51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项议案公司关联股东任凤娟、汤晓楠、汤建康、江阴市港汇投资有限公司、江阴市博宇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5,262,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51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姚思静律师、张露文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