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20 年 12 月 0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乐
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3 号)核准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14 名特定投资者(对
应 22 个证券账户)共发行股票 23,998,780 股,发行价格为 16.48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395,499,894.40 元,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143,826.2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5,356,068.13 元。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公司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1 年 02 月 2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
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L10010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上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07,454,581.87 元。
2024 年 1-6 月,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到的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后的净额为 1,858,126.42 元;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6,749.00 元[注];截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08,781,097.24 元(含利息及理财收
入净额),其中募集专户余额 178,781,097.24 元,封闭性理财账户余额30,000,000.00 元。
注:上述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64,862.05 元,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了《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于 2020 年 05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0 年 06 月 05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等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并签订了相应保荐协议,保荐期限为协议生效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原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公
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07 月 10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重新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公
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04 月 26 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分别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 44319101040033385 29,240,082.14
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开发区 9550880000295900384 149,541,015.10
科技支行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8110901012901246164 - 报告期内已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 封闭性账户 30,000,000.00 定期存款
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合计 - 208,781,097.2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03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04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4 年 1-6 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收益起算日 产品到期日 产品类型 取得收益 备注
(万元)
农业银行火炬 企业六个月定期 2,700.00 2023 年 8 月 31 日 2024 年 2 月 29 日 保本保息 22.97 已赎回
开发区支行
农业银行火炬 2024 年第 2 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 3,000.00 2024 年 1 月 16 日 2024 年 4 月 16 日 保本保息 11.25 已赎回
开发区支行 大额存单产品
广发银行中山 广发银行“物华添宝”G 款 2024 年第
开发区科技支 33 期定制版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 14,300.00 2024 年 1 月 18 日 2024 年 4 月 17 日 保本浮动收 70.2631 已赎回
行 黄金现货区间累计)(中山分行) 益型
【WHTBCB01729】
农业银行火炬 2024 年第 11 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 2,700.00 2024 年 3 月 4 日 2024 年 4 月 4 日 保本保息 3.375 已赎回
开发区支行 大额存单产品
农业银行火炬 2024 年第 1 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 2,700.00 2024 年 4 月 9 日 2024 年 5 月 9 日 保本保息 3.375 已赎回
开发区支行 大额存单产品
农业银行火炬 2024 年第 2 期公司类法人客户人民币 3,000.00 2024 年 4 月 19 日 2024 年 7 月 19 日 保本保息 1.50% 未赎回
开发区支行 大额存单产品
广发银行“薪加薪 16 号”W 款 2024 年
广发银行 第 83 期定制版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 14,300.00 2024 年 4 月 30 日 2024 年 6 月 28 日 保本浮动收 62.4107 已赎回
钩欧元兑美元区间累计)中山分行 益型
【XJXCKJ60643】
农业银行火炬 “汇利丰”2024 年第 5220 期对公定制 2,700.00 2024 年 5 月 24 日 2024 年 6 月 21 日 保本浮动收 3.7282 已赎回
开发区支行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益型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208,781,097.24 元,其中人民币 178,781,097.24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的活期账户内,人民币 30,000,000.00 元存放于理财封闭性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