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2 证券简称:乐心医疗 公告编号:2024-112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50 万股,涉及激励对象 42 名;
2、本次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82 元/股(调整后);
4、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等待期将于 2024 年 08 月 18
日届满,公司将在等待期届满后根据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实际认购情况为其办理相关归属手续,届时公司将根据实际归属结果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8 月 0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根据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股票归属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07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以及 2023 年 08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方式包含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有关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日:2023 年 08 月 18 日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共向 46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3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21,470.1188 万股的 0.61%。
4、授予价格:4.82 元/股(调整后)
5、有效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6、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而不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净利润达到 3,000 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净利润达到 5,000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不合格”五个等级,分别对应归属系数如下表所示。
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改进 不合格
归属系数 90%-100% 70%-89% 50%-69%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归属系数。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0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拟授予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3 年 07 月 27 日-2023 年 08 月 10 日公司在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微信、面谈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监事会将充分听取公示意见。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列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3 年 08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0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08 月 18 日为授予日向 4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
计 350.00 万股。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20.00 万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 130.00 万股。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5、2024 年 08 月 0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5 日实施完毕了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根据本
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将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4.97 元/股调整为 4.8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