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2 证券简称:乐心医疗 公告编号:2024-085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乐心 JLC2
2、股票期权代码:036569
3、授予登记人数:44 人
4、授予登记数量:200.00 万份
5、行权价格:9.16 元/份
6、授予日及登记完成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05 月 15 日,
公司于 2024 年 06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了本次授予登记业务。
7、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经办理完成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业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04 月 0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0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拟授予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4 年 04 月 11 日-2024 年 05 月 09 日公司在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微信、面谈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监事会将充分听取公示意见。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列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4 年 0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0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05 月 15 日为授予日
向 44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合计 200.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9.16 元/份。监事
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4 年 05 月 15 日
2、授予人数:44 人
3、授予数量:200.00 万份
4、行权价格:9.16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出全部权益数量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的比例
黄林香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00 1.50% 0.01%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3 人) 197.00 98.50% 0.91%
合计 200.00 100.00% 0.92%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
7、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三、本激励计划的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行权期 2024 年净利润达到人民币 5,000 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5 年净利润达到人民币 8,000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不合格”五个等级,分别对应行权系数如下表所示。
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改进 不合格
行权系数 90%-100% 70%-89% 50%-69%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四、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50%
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50%
予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行权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则其需按照《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 6 个月行权其股票期权。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理完成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业务,具体如下:
1、股票期权简称:乐心 JLC2
2、股票期权代码:036569
3、授予登记人数:44 人
4、授予登记数量:200.00 万份
5、授予登记完成日:2024 年 06 月 26 日
六、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况与公司公示情况以及公司于 2024 年 05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内容一致,与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七、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
励约束机制,能够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