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心医疗 2023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562 证券简称:乐心医疗 公告编号:2023-062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潘农菲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潘农菲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其担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潘农菲先生仍在部分子公司担任职务。
潘农菲先生的原定任期届满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2025 年 05月 26日),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更具完整性、连续性,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之前,潘农菲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潘农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1,177 股,通过重庆广康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03,934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65,111 股。潘农菲先生辞职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
潘农菲先生于 2016 年加入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经营
管理、业务开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选举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07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乐心医疗 2023 年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志刚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因公司董事潘农菲先生辞去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拟选举潘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潘志刚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公司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自加入公司以来,潘志刚先生围绕公司经营战略,深度参与并及推动了乐心的业务及组织变革,建设敏捷型组织,有效提升组织人效;制定公司降本增效策略,重塑公司供应链管理,构建产销研一体化的全链路管理,提升集采比例,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并提高存货周转率;对公司现有产能进行整合升级,提升生产效率,并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为公司战略升级落地做出突出贡献。
潘志刚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后将继续锚定公司“医疗级远程健康监测设备及服务提供商”的战略定位,推动战略实施落地,全面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主导市场营销及品牌建设,强化公司医疗产品矩阵,组建国际化的销售团队,构建海外供应链,搭建公司财经经管体系,持续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以推动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增长及可持续性发展,逐步达成“远程健康监测全球领导者”的企业愿景。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潘志刚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资料,一致认为:潘志刚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管理能力与专业知识,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潘志刚先生不存在《公司
乐心医疗 2023 年公告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潘志刚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等情况。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乐心医疗 2023 年公告
附件:
潘志刚先生简历
潘志刚,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利兹大
学,硕士学历。2013 年 01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 KPMG LLP advisory 战略咨询总
监;2018 年 02 月至 2021 年 06 月担任 Hewlett Packard Enterprise 国际采购部总监,
2021 年 07 月至 2021 年 12 月担任上海商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总监;2022
年 01 月入职本公司担任高级副总裁,现任本公司总裁。
截至目前,潘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志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