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心医疗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562 证券简称:乐心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8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0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股本总数 214,653,309 股为基数,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 2 元(含税),2020 年度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 42,930,661.8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前,由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股票期权 26,860 份,公司总股本由 214,653,309 股增加至 214,680,169 股。根据“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4,680,1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99974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3、公司每 10 股现金红利计算如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调整前公司总
股本×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10=214,653,309 股×2 元÷10= 42,930,661.80
元;按最新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股利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目
前最新总股本×10= 42,930,661.80 元÷214,680,169 股×10 ≈ 1.999749 元。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0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
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现将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乐心医疗 2021 年公告
1、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股本总数
214,653,309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2 元(含税),2020 年度现金
股利共计人民币 42,930,661.8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前,由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股票期权 26,860 份,公司总股本由 214,653,309 股增加至 214,680,169 股。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4,680,169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9974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79977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
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9995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9997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乐心医疗 2021 年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0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06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0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0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号 股东名称
1 02*****748 潘伟潮
2 02*****035 麦炯章
3 08*****185 遂川汇康企业管理服务中心
(有限合伙)
4 08*****195 遂川协润企业管理服务中心
(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06 月 10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1
年 06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前,由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股票期权 26,860 份,公司总股本由 214,653,309 股增加至 214,680,169 股。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
乐心医疗 2021 年公告
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4,680,1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99974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每 10 股现金红利计算如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调整前公司总股本×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10=214,653,309 股×2 元÷10=42,930,661.80 元;按最新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股利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10= 42,930,661.80元÷214,680,169股×10 ≈1.999749 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利路 105 号乐心医疗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钟玲
咨询电话:0760-85166286
传真电话:0760-85166521
八、备查文件
1、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