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心医疗 2021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562 证券简称:乐心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3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0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财务概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161,749.27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896,237.5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按母公司 2020 年净利润 47,896,237.50 元计提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4,789,623.75 元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
273,527,090.66 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310,518,703.95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73,527,090.66 元。
二、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阶段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乐心医疗 2021 年公告
以公司股本总数 21,465.3309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2 元(含
税),2020 年度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 42,930,661.8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对股东的分红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