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心医疗”或“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12月13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2018年0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06日,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官方网站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8年12月0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经自查,在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5、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8年12月13日
2、授予人数:42人
3、授予数量:997,349股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82,651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首次拟授予限 占本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日总股本比例
潘农菲 副总经理 9.9181 9.18% 0.05%
梁启光 副总经理 8.6834 8.04% 0.05%
万卫东 副总经理 3.3060 3.06% 0.02%
石绍海 财务总监 3.3060 3.06% 0.02%
丁芸洁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3060 3.06% 0.02%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37人) 71.2154 65.94% 0.38%
合计 99.7349 92.35% 0.53%
注:
(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10%。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
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
关信息。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授予价格:6.8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权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7、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不合格”五个等级,分别对应行权系数如下表所示:
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改进 不合格
解除限售系数 100% 80% 50% 0%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达到待改进及以上,则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评价结果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8、本次授予完成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三、激励对象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
票82,651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42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997,349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188,800,000股的0.5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均为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情况外,激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