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1 证券简称:汇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6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7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7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 年 7 月 26 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的授予价格为 24.45 元/股,授予日为 2017 年 9 月 27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7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完成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4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6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20 日。
7、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股东大
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4 月 27 日,授予价格为 21.18
元/股,监事会对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8、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完成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
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22 日,并披露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经过调整,将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4.45 元/股调整为 12.0588 元/股,将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由 21.18 元/股调整为 10.4220 元/股;同时对激励对象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3
名人员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9,889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0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47,501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18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2 月 17 日。
12、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对 3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受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9,889 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并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3、2019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5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94,872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珠海特区报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45 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15、2019 年 4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对 5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受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94,872 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6、2019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2.0588 元/股调整为 7.9059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0.4220 元/股调整为
6.8147 元/股;同时,因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情况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 1,436,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19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珠海特区报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 45 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18、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前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9、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调整,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7.9059 元/股调整为 7.8259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6.8147 元/
股调整为 6.7347 元/股;同时,因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情况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 1,286,165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 45 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21、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前述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
二、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说明
根据《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一)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1为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
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缩股
P=P0÷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n 为每股的缩股比例(即 1 股股票缩为 n股股票)。
4、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二)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
本 252,450,6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 股。鉴于此,公司对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因派息带来的调整:P=6.7347-0.08=6.6547
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带来的调整:P=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