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1 证券简称:汇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8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85,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0,657,6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85,160,000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由于公司权益分派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实施前,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19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5,160,000股增加至85,350,000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调整后的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5,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9198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23278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977738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1839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919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5,35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70,509,993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5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004 陈喆
2 02*****326 马铮
3 08*****743 珠海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18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3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增(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 51,733,125 60.61 51,617,956 103,351,081 60.61
流通股
无限售条 33,616,875 39.39 33,542,037 67,158,912 39.39
件流通股
总股本 85,350,000 100.00 85,159,993 170,509,993 100.00
注:因涉及零碎股的处理,上表中转增股本数可能与实际略有差异,最终股份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确认结果为准。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70,509,993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676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软件园路1号会展中心3#第三层
咨询联系人:何燕
咨询电话: 0756-3236673
传真电话:0756-3236667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