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3-045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9,743,622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2638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8375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527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2639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2、2023 年 6 月 29 日,因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权激励行权,公司总本由
227,814,392 股增加到 229,743,622 股,新增股本 1,929,230 股,根据“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229,743,62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利 0.426389 元(含税)。(计算依据: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10=(9,796,018.86÷229,743,622)*10)。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
调整原则一致,按照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的原则,按最新股本调整分配比例。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8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8
月 2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8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30 陈融洁
2 02*****539 陈融洁
3 08*****626 福建融嘉科技有限公司
4 08*****307 福建融嘉科技有限公司
5 08*****089 永新县融磊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8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8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软件园 F 区 4 号楼 20 层
咨询联系人:张伟玲
咨询电话:0591-83800952
传真电话:0591-87867879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