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现将《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 修订及新增内容对照表
序 原条款 修订后
号 条目 条款内容 条目 条款内容
1 - 第十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
二条 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2 第十三 经依法登记,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通信设备销售; 第十 经依法登记,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信设备销售;
条 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 四条 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
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 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
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计 成;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
备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智能 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
无人飞行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 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
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工 海洋专用仪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地理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感信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安防设备销售;环境保 及通讯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安
护专用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工 防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
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
照明器具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集装箱销售; 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产业用纺
户外用品销售;肥料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智能 织制成品销售;集装箱销售;户外用品销售;肥料
农业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智能农业管理;食用农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品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电子、机械设备
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第四十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十二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条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案;
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案;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形式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
(十)修改本章程; 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十四)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的关 (十四)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的关
1000 万元以上,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
值的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在 1000 万元以上,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产值的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 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
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
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在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允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其他机构、个人代为行使其他职权的,股东大会作
出的授权决议应当明确、具体。
除以上条款外,原章程其他内容不变。由于增加条款,各章节序号依次调整。
修正后的《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全文。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