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18-054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8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5,1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8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5,18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57,770,000
股。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
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
月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6月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30 陈融洁
2 08*****089 平潭富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3 08*****120 南平鑫通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18年5
月3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6月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本(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4,650,600 61.47% 32,325,300 96,975,900 61.4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0,529,400 38.53% 20,264,700 60,794,100 38.53%
三、总股本 105,180,000 100% 52,590,000 157,770,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57,770,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0.25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20层
咨询联系人:张伟玲
咨询电话:0591-83800952
传真电话:0591-87867879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