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教育 公告编号:2024-014
成 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 虚 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重大遗 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
体内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7日 0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二路 188 号成
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斌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与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 人,代表公司股份 143,000,6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248%(公司现有总股本 399,514,567 股,扣除不享有
表 决 权 的回购股份 2,563,684 股,即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96,950,883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名,代表公司股份 25,277,5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79%。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 人,代表公司股份 142,837,8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83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16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3,000,6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277,58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3,000,6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277,58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三)《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3,000,6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277,58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四)《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000,6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277,58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五)《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43,000,6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277,58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六)《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432,0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277,58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袁斌(持股数量 117,568,630 股)回避
了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七)《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000,6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277,58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000,6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277,58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九)《关于修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9.01《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000,6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277,58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9.02《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2,846,3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921%;反对 154,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5,123,284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896%;反对 15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1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9.03《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2,846,3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921%;反对 154,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