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教育 公告编号:2020-037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
体内容详见当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4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0 年 4 月 30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4 月 30 日 09:15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电商产业功能区
管委会武科西二路 188 号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斌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与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2 人,代表公司股份 174,141,9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80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4 名,代表公司股份 8,076,8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24%。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 人,代表公司股份 166,065,1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47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4 人,代表公司股份 8,076,8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2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4,141,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076,81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4,141,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076,81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三)《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4,141,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076,81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四)《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141,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076,81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五)《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74,141,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076,81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六)《关于 2019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141,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076,81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七)《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141,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076,81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八)《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141,9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8,076,81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安生律师事务所孙冲律师和刘卓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安生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