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9 证券简称:佳发教育 公告编号:2018-060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
及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号),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成都德员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员泰”)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之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185,7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德员泰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时间为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间为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德员泰首
次减持比例达到1%且减持数量过半时,公司已于2018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及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号)。
2018年7月3日,公司收到德员泰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其减持计划于2018年7月3日实施完成。截止2018年7月3日,德员泰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048,7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0%,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 减持数量占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价(元/减持数量(股)公司总股本
股) 比例(%)
集中竞价 2018年6月28日 27.90 1,318,928 0.94
成都德员泰 大宗交易 2018年6月28日 25.98 1,200,000 0.86
投资有限公
司 大宗交易 2018年6月29日 24.84 625,800 0.45
大宗交易 2018年7月3日 27.43 904,000 0.65
合计 / 4,048,728 2.90
注:
1、德员泰是公司首发上市股东,2016年11月1日公司上市时德员泰持有公司股份8,821,031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71,800,000股)的12.29%;
2、2018年2月1日,公司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总股本由71,800,000股增加至73,434,000股,德员泰持有公司股份8,821,031股不变,其持股比例由12.29%被动稀释至12.01%;2018年5月9日,因公司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73,43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9,524,600股,德员泰持有公司股份增加至16,759,95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39,524,600股)的比例仍为12.01%。
3、德员泰自2018年6月5日披露减持计划后至2018年7月3日减持计划完成,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048,7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0%,本次减持后,德员泰持有公司股份12,711,231股,占公司总股本
(139,524,600股)的9.11%。其中:
(1)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28日,德员泰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18,928股,减持比例1.8%,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及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号)。
(2)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3日,德员泰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29,800股,减持比例1.10%,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3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及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号)。
4、减持股份占比系按减持时总股本139,524,600股计算。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例(%)
成都德员泰投 无限售条 16,759,959 12.01 12,711,231 9.11
资有限公司 件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德员泰上述减持股份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德员泰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公告披露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与其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德员泰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
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德员泰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