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3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
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在公司杭州总部 3 楼会议室采取现场会议
的方式召开,现场投票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 3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3人。
4、本次监事会由全体监事推举张洋南先生主持,张洋南先生就监事会临时会议的紧急召集做了说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沈剑豪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与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选举张洋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张洋南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
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具体服务项目的费用按独立交易原则、参考行业同类交易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若出现已授予股票期权在各行权期结束后仍未行权的情形,应对逾
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2022 年 12 月 19 日,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届满,该行权期内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行权 171.0503 万份,未行权 4.4586 万份。公司按照规定对 4.4586 万份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若出现已授予股票期权在各行权期结束后仍未行权的情形,应对逾
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2022 年 12 月 29 日,第二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届满,该行权期内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已行权 36.7875 万份,未行权 0.35 万份。公司按照规定对 0.35万份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自公司披露《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以来,公司与相关中
介机构等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公司投资项目实施及再融资审核政策等诸多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上事项属于授权范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
经审核,我们认为: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经公司与原认购对象丁列明先生协商一致,双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上事项属于授权范
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