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期权的核查意见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 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第一期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对注销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期权事项进行了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对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满
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第一期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 2018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162.2537万份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并办理注销手续。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6 日
【本页为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名:
张洋南 吴飞 吴颢
2022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