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1-108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 年 9 月 27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272.79 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41.34元/股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
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9月 27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72.79 万
股,授予价格为 41.34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公司 A 股普通
股。
2、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1.34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及 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公司独立 董事与监事不在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之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8.4.2 条的规
定。因 2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授予人员及数 量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已经公司监事会再次核实。
5、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在首次授予日满 12 个月后的 60 个月内分
五期归属激励对象,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能否办理归属的条件。 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0%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三个归属期 授予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 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四个归属期 授予日起 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 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五个归属期 授予日起 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
标为激励对象能否办理归属的条件。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预留部分第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一个归属期 授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预留部分第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二个归属期 授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预留部分第 自预留授予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三个归属期 授予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预留部分第 自预留授予日起 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四个归属期 授予日起 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票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6、主要归属条件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归属,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具体如下所示: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 2021-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①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年 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22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 2021-2022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3年 2021-2023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87亿元。
第四个归属期 2024年 2021-2024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41亿元。
第五个归属期 2025年 2021-2025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21亿元。
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2022年 2021-2022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
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2023年 2021-2023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87亿元。
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2024年 2021-2024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41亿元。
预留部分第四个归属期 2025年 2021-2025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21亿元。
若公司在各归属期未能完成业绩考核指标,则该期激励对象对应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根据《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个人绩效考
核指标,并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当期归属比例。激励
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激励对
象职务性质的不同,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票数量。具
体如下:
①绩效考核以等级或 10 分制为考核结果的员工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考核等级 A/A+/9分及以上 B/8(含)-9分(不含) C/8 分(不含)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5% 0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考核等级 100%或以上 90(含)-100%(不含) 85(含)-90%(不含) 85%(不含)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95% 85%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方达成归属当期相应比例的激励股票个人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可按照考核结果对
应的归属比例计算实际额度归属,当期未归属部分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若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或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未通
过,则其相对应归属期所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发生岗位变动的,以归属前考核年度末的考核结果作为当期
最终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所有激励对象在各归属期对应的满足归属条件可归属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含公告日)须为公司及子公司在职员工。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3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将《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