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1-105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丁列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电
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杭州总部行政大楼十五楼会议室召
开,采取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11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11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丁列明先生主持,并就董事会临时会议的紧急召集做了说明,公司董事会秘书吴灵犀先生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增选范建勋先生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因范建勋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提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鉴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药业”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的规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取消 2 位员工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资格。经过上述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1,555 万股调整为
1,553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 468 人调整为 466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74.79 万股调整为 1,272.79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因丁列明先生、万江先生、JIABING WANG 先生、童佳女士、范建勋先生为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未发生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及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1 年 9 月 27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466 名激励对象 1,272.79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因丁列明先生、万江先生、JIABING WANG 先生、童佳女士、范建勋先生为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