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 年 1-6 月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350 号文《关于核准贝达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1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17.57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720,370,000.00 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 48,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人民币 672,370,000.00 元已全部划转至本公司银行账户,减除以前年度预
付保荐费 2,000,000.00 元以及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 13,020,000.00 元,计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7,350,000.00 元,上述款项已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全部到
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85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制度。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 2213 号《关于同意贝达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0,138,62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98.83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001,999,913.43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5,000,000.00
元(含税)后的余额人民币 996,999,913.43 元已全部划转至本公司银行账户。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1,999,913.43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
含税)6,594,538.73 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为 4,716,981.13 元,其他与本次
发行有关的会计师费用 754,716.98 元、律师费用 1,122,840.62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5,405,374.7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986 号验资
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金额情况为: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金额 2017 年金额 2018 年金额 2019 年金额 累计金额
明细
(元) (元) (元) (元) (元)
2016 年 11 月 2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57,350,000.00 657,350,000.00
减: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460,035,010.39 460,035,010.39
筹资金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加: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
179,894.84 70,150.38 393,867.90 10,369.29 654,282.41
续费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25,000,000.00 45,000,000.00 15,000,000.00 185,000,000.00
加:理财到期收回 115,000,000.00 70,000,000.00 185,000,0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6,408,107.00 96,561,325.11 66,089,070.28 12,771,468.28 201,829,970.67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
1,680,479.47 2,180,219.18 3,860,698.65
得的理财收益
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6,086,777.45 21,276,082.19 12,761,098.99 0.00 0.00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金额(元) 2021 年 1-6 月 金
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明细 累计金额(元)
额(元)
2020 年 11 月 24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96,999,913.43 996,999,913.43
减: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76,247,302.49 176,247,302.49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53,072,714.32 332,660.38 253,405,374.70
减:支付发行费用 827,358.49 827,358.49
加: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224,135.98 4,482,298.60 4,706,434.58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630,000,000.00 630,000,000.00
加:理财到期收回 335,000,000.00 335,000,0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778,230.23 44,960,328.40 46,738,558.63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理财收益 1,334,156.74 1,334,156.74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41,545,746.37 230,821,910.44 230,821,910.44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
定。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
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
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三家
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
支行两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卡南吉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
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
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止目前,协议
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