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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达药业: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2

贝达药业: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7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暨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简要说明

    1、2018 年 4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贝
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确认。

    2、2018 年 4 月 13 日至 2018年 4月 25日,公司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之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示期满,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 年 4 月 2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贝达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8 年 5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18 年 5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人员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同意取消 6 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资格。经过调整,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
权总数由 800 万份调整为 758.2 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08人调整为 202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650 万份调整为 608.2 万份,预留部分数量为 150
万份,预留比例为 19.78%,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确认
2018 年 5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调整后的202 名激励对象进行了再次的核查。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在授予登记的过程中,鉴于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弃等原因不再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授予登记人员及数量做相应调整,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02 名调整为
196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 608.2 万份调整为 603.2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
为 150 万份,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2018 年 6 月 28
日,196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603.2 万份。
    5、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暨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1)因公司实施了 2017、2018 年度权益分派,第一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5.53 元/份调整为 65.27 元/份;

    (2)鉴于 28 人离开公司工作岗位,16 名激励对象 2018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对应的行权比例未达 100%(其中 1 名绩效考核不合格,行权比例为 0),注销所涉已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64.8953 万份;

    (3)鉴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67 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一个行权期以自主行权的方式就 182.5647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行权。


    6、截至 2020年 5 月 13 日,第一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已经届满,无激励对象行权。

    二、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简要说明

    1、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司将《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
截止 2018 年 12 月 6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人员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同意取消 3 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资格。经过上述调整,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总数由 802 万股
调整为 798.4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6 人调整为 243 人,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数量 714.55 万股调整为 710. 95 万股,预留部分数量为 87.45 万股,预留
比例为 10.95%,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确认 2018 年 12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在授予登记的过程中,鉴于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授予登记人员及数量做相应调整,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人数由 243 名调整为 240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 710.95 万股调整为 707.45
万股,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87.45 万股,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5、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贝达药业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确定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的授予对象及数量,同意授予 71 名激励对象 87.45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
予的议案》,同意确定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为授予日,以 35. 35 元/份为行权价格
授予 71 名激励对象 87.45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部分已授期权注销情况及原因

    (一)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期权注销情况

    (1)鉴于本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已期满,共有182.5647 万份期权逾期未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注销前述逾期未行权期权。

    (2)本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30 人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工作岗
位,根据相关规定,相关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审议,同意取消前述 30名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授予其的未行权股票期权 25.773 万份。

    (3)另外,9 名激励对象 2019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比例未达 100%
(其中 3 名绩效考核不合格,行权比例为 0),根据公司《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相关人员不能按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的 100%行权,经审议,同意注销所涉的 1.0048万份期权。


    综上,本期股权激励计划合计注销 209.3425 万份,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
对象人数为 135 人,实际可行权数量为 163.9787 万份。

    (二)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期权注销情况

    (1)本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51 人因个人原
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意取消前述 51 名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授予其的未行权股票期权 108.9 万份。

    (2)另外,9 名激励对象 2019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比例未达 100%
(其中 3 名绩效考核不合格,行权比例为 0),同意注销所涉的 1.0778 万份期权。
    综上,本期股权激励计划合计注销 109.9778 万份,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
对象人数为 186 人,实际可行权数量为 202.4292 万份。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一期、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注销部分已授期权。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此次对首次授予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调整以及注销部分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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