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5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86.95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贝达 JLC3,期权代码:036399,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情况
1、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 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 摘要、《关 于提 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贝 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司将《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 2018 年 12月 6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
议。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监 事会披 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18 年(第二期 )股票 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 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了《关
于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 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 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人员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和《关 于公 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同意取消 3 名激 励对象获授股 票期权 资格。 经过 上述调整,
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总数由 802 万股调整为 798.4 万股,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6 人调整为 243 人 ,首次 授予股 票期权数量 714.55 万股调整
为 710.95 万股,预留部分数量为 87.45 万 股,预 留比 例为 10. 95%,未超过本次激励计
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确认 2018 年 12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 的首次 授予登记工作。鉴于 3 名
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参与公司 本次激 励计划, 公司董 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授予登记人员及数量做相应调整,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43 名调整为 240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 710.95 万股调整为 707.45 万股,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87. 45
万股,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6、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 二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贝达药业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确定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的授予对象及数量,同意授予 71 名激励对象 87.45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 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 二期)股票 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的议案》,
同意确定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为授予日 ,以 35.35 元/份为 行权价 格授予 71 名激 励对象
87.45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 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9 年 12 月 30 日
2、行权价格:35.35 元/份
3、授予数量:87.45 万份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与监事不在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之内,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18 年 12 月 20 日)起至激
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 年。
预留股票期权若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
的 24 个月内分二期行权。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期权数量比例
自预留部分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一个行权期 50%
部分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权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第二个行权期 50%
部分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但在相应行权期内未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销。
7、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2020年和2021年的2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0年 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且不低于16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1年 营业收入较2018年增长,且不低于20亿元。
若公司在各行权期未能完成绩效考核指标,则该期激励对象可行权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1)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并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与指标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行
权比例,对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部分予以行权,不予行权部分则由公司 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以公司现有的绩效考核 体系为基础,依照《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
(2)根据激励对象职务性质的不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与对应的当 期拟行权股票期权行权比例设置情况具体如下:
①非销售人员
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A/A+ B C D
行权比例 100% 95% 85% 0%
②销售人员
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70%以下
(年度销售金额 100%或以上 85-99% 70-84%
(不含 70%)
完成比例)
行权比例 100% 95% 85% 0%
(3)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发生岗位变动的,考核指标跟随岗位变动而调整。 年终统计时,前后岗位按照时间段确定权重并汇总计算。
三、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的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贝达 JLC3
2、期权代码:036399
3、期权授予登记名单: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授予登记人员及数量做相应调整,公司本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71 名调整为 70 名,授予的股票期权由 87.45 万股调整为
86.95 万股。截至 2020 年 1 月 22 日,70 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授
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86.95 万股,具体授予登记名单如下:
激励对象 获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 占预留股票期权 占目前总股本
量(万份) 总数比例 的比例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70 人) 86.95 100% 0.22%
合计 86.95 100% 0.22%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权益数量与公司之前在巨潮网披 露的情况一致。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完善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