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19-099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达药业”)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的议案》,确定以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为授予日,以
35.35 元/份为行权价格,授予 71 名激励对象 87.45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统称“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公司 A 股普通股。
2、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贝达药业股票。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35.46 元/份,向预留激励对象授予的 87.45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参照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时由董事会决定。
4、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5、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标准确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确认了预留激励对象名单和相应获授数量,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预留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向71名激励对象授予 87.4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年。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11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司将《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截
止 2018 年 12 月 6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8 年 12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人员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同意取消 3 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资格。经过上述调整,公司 2018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总数由 802万股调
整为 798.4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6 人调整为 243 人,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数量 714.55 万股调整为 710.95 万股,预留部分数量为 87.45 万股,预留比例
为 10.95%,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确认 2018 年 12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鉴于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授予登记人员及数量做相应调整,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43名调整为 240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 710.95万股调整为 707.45万股,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 87.45万股,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6、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贝达药业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确定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的授予对象及数量,同意授予 71 名激励对象 87.45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的议案》,同意确定 2019年 12月 30日为授予日,以 35.35元/份为行权价格授予 71 名激励对象 87.45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授予日为 2019年 12月 30日,同意向 71名激励对象授予 87.45万份股票期权。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的说明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董事会同意将 87.45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71 名激励对象。本次权益授予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19年 12月 30日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
(三)行权价格:35.35元/份。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向预留激励对象授予的 87.45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参照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时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认为,预留激励对象系在本次激励计划存续期间达到授予标准的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为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效果,同意以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本次授予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是 35.46元/份,公司于 2019年 5月 7日召
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40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1元(含税)。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本次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做如下调整: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
行权价格。P=P0-V=35.46-0.11=35.35(元)。
(四)本次授出的期权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 获授的预留股票期权 占预留股票期权 占目前总股本
数量(万份) 总数比例 的比例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87.45 100% 0.22%
务)人员(71人)
合计 87.45 100% 0.22%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以下简称“B-S 模型”)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股票期权成本进行估计。
根据 B-S 模型估计的本次授予的 87.45 万份股票期权总成本为 2,729.18 万元。
若与股票期权相关的行权条件均能满足,且全部激励对象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上述成本将在授予股票期权的各等待期内进行分摊。董事会已确定授予日为 2019年 12月 30日,则 2020年-2021年授予预留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测算见下表:
期权份额 期权成本 2020 年 2021 年
(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87.45 2,729.18 2,034.46 694.72
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股价、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实施本计划发生的激励成本 在公司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