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1-016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
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和“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 2016 年 10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61 号文核
准,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4,7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7,310,82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67,429,18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0月27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010131 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万元)
1 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 14,906.73
2 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836.19
合计 16,742.92
截止 2021 年 4 月 16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714902196510203 26,930.75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 100800120100027578 36,369,097.79
合计 36,396,028.54
上述存款余额中,包含滚存利息收益 884.16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光
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因工程决算及合同约定 付款条件影响,项目投入未达 100%。
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13,987.49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尚未支付
承诺投资总额 款项
1.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 14,906.73 11,947.76 80.15% 2,370.00
统产业化升级项目
2.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 1,836.19 2,039.73 111.08%
心建设项目
小计 16,742.92 13,987.49 83.54% 2,370.00
2、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639.60 万元(含滚存的资
金利息),扣除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待结算支付款 2,370 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 1,269.60 万元。
单位:万元
名称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尚未支付款项 结余募集资金
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 2,370.00 1,266.91
产业化升级项目 3,636.91
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 2.69
建设项目 2.69
合计 3,639.60 2,370.00 1,269.60
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已达
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 1,266.91 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及理财收
益),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7.57%;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光纤传感技术研发
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 2.69 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0.02%。
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1,269.60 万元(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
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全部转入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募投项目结算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2、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宏观环境、行业需求以及实际经营情况的变化对募投项目所需的设备购置方案、工程方案进行了一定的优化调整,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原则,合理降低了设备采购的金额,节约了部分工程费用,使得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由此产生相应的募集资金节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将上述公开发行股票“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和“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共计 1,269.60 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扣除 2,370 万元待支付款项后余额为准)全部转入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募投项目结算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和“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基本实施完毕。拟将上述项目的节余资金人民币 1,269.6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和“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
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理工光科将“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和“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