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19-034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及日期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已于2019年5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668,5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庙山大学园路23号
咨询联系人:范洪汝
咨询电话:027-87960139
传真电话:027-87960139
七、备查文件
1、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的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