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556 证券简称:丝路视觉 公告编号:2023-060
债券代码:123138 债券简称:丝路转债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瑜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花样年福年广场 B4 栋 108 室
电话 0755-88321687
传真 0755-88321687
电子信箱 securities@silkroadcg.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78,714,954.04 501,516,418.95 15.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208,397.14 -5,670,046.41 61.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160,355.71 -12,461,847.03 26.49%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2,896,120.08 -125,385,230.46 41.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5 6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4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5% -0.71% 0.4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总资产(元) 1,993,784,676.62 1,955,190,286.50 1.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09,028,194.92 873,872,398.46 4.0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22,138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决权股份的 0
数 数(如有) 股东总数
(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例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李萌迪 境内自然人 16.56% 20,091,125 15,068,344 质押 6,900,000
李朋辉 境内自然人 1.98% 2,397,300 2,397,300
高华-汇丰-GOLDMAN, 境外法人 0.68% 828,700 0
SACHS & CO.LLC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宝盈互联网沪港 其他 0.67% 813,400 0
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 其他 0.64% 777,074 0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郑薪薪 境内自然人 0.59% 713,200 0
张帆 境内自然人 0.58% 699,400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金鹰科技创新股 其他 0.57% 697,000 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魏国华 境内自然人 0.55% 665,300 0
康玉路 境内自然人 0.46% 562,500 562,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第一大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上
述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魏国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656,100 股,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9,2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665,300 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万元)
丝路视觉科技股 第一年 0.50%
份有限公司可转 丝路转债 123138 2022 年 03 月 02 日 2028 年 03 月 01 日 23,970.65 第二年 0.70%
换公司债券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54.45% 55.26%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2.90 5.91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