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路通视信 公告编号:2021-074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仇一兵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特定股东仇一兵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期间共减持 1,030,982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0.5155%);仇一兵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
月内(即从 2021 年 9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不超过 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00%)。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任职 持股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仇一兵 特定股东 7,570,016 3.785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的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拟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4,000,000 股。
仇一兵 其中,2021 年 9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期间,减持不超过 2.0000%
1,294,600 股。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从 2021 年 9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止)。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特定股东买卖股票的
相关要求及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根据实施减持交易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的承诺情况
公司特定股东仇一兵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一)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三)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四)若本人/本企业违背本人/本企业所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人/本企业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发行人;如不上缴,发行人有权扣留本人/本企业应获得的现金分红,本人/本企业另承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将继续执行锁定期承诺,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锁定期。
2、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人/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本企业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二)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
不超过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三)本人/本企业若违背上述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所获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且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书之日起 20 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无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特定股东仇一兵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特定股东仇一兵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仇一兵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