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路通视信 公告编号:2021-061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尹冠民、刘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4,622,05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3110%)的股东尹
冠民原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尹冠民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
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即从 2021 年 8 月 25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止),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00%)。
2、持有本公司股份 6,039,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195%)的股东刘
毅原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刘毅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三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即从 2021 年 8 月 25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止),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000,000 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039,000股,合计不超过 6,03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195%)。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尹冠民、刘毅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尹冠民、刘毅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任职 持股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尹冠民 特定股东 4,622,058 2.3110%
刘 毅 特定股东 6,039,000 3.019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拟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4,000,000 股。
尹冠民 其中,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0000%
17 日期间,减持不超过 421,700 股。
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4,000,000 股 2.0000%
刘毅 大宗交易不超过:2,039,000 股 1.0195%
合计数 不超过 10,039,000 股 5.0195%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从 2021
年 8 月 25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止)。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特定股东买卖股
票的相关要求及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根据实施减持交易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的承诺情况
(一)股东尹冠民、刘毅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情况如下:
1、股份限制流通承诺
尹冠民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若违背上述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所获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且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书之日起 20 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公司。
刘毅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股份总数的 100%;若违背上述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所获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且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益上缴通知书之日起 20 日内将收益支付至公司。
2、信息披露义务
尹冠民、刘毅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尹冠民、刘毅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无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股东尹冠民、刘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股东尹冠民、刘毅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3、公司股东尹冠民、刘毅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尹冠民、刘毅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