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6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3 年 8 月 21 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7 万股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3.87 元/股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8 月 21 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17 万股,授予价格
为 13.87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
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482.9248 万股的3.0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85.9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482.9248 万股的 2.73%,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9.34%;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34.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482.9248 万股的 0.33%,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66%。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3.87 元/股。
4、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72 人,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总量比例 占目前总股本
票份额(万股) 比例
邹余耀 董事长、总经理 40.00 12.50% 0.38%
姬昆 董事、财务总监 18.00 5.63% 0.17%
狄峰 董事、副总经理 6.00 1.88% 0.06%
吉国胜 董事、董事会秘书、 6.00 1.88% 0.06%
信息中心经理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对公司经营
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 215.90 67.47% 2.06%
他员工
首次授予部分 285.90 89.34% 2.73%
预留部分 34.10 10.66% 0.33%
合计 320.00 100.00% 3.05%
注 1: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不存在仍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注 2: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注 3: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数与各明细相加之和在尾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5、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期 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期 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期 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期 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期 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6、本激励计划的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5 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此确定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A1 A2 A3 A4
2023 年度营业 7.20亿元≤a< 6.60 亿元≤a<
第一个 收入(a)及2023 8.00 亿元≤a, 8.00 亿元, 7.20 亿元, a<6.60 亿元,
归属期 年度营业利润 或 1.20 亿元 或 1.00 亿元 或 0.66 亿元≤b 且 b<0.66 亿
(b) ≤b ≤b<1.20 亿 <1.00 亿元 元
元
2024 年度营业 8.40亿元≤a< 7.80 亿元≤a<
第二个 收入(a)及2024 10.00 亿元≤a, 10.00 亿元, 8.40 亿元 a<7.80 亿元,
归属期 年度营业利润 或 1.40 亿元 或 1.10 亿元 ,或 0.78 亿元≤b 且 b<0.78 亿
(b) ≤b ≤b<1.40 亿 <1.10 亿元 元
元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A1 A2 A3 A4
2025 年度营业 9.60亿元≤a< 9.00 亿元≤a<
第三个 收入(a)及2025 12.00 亿元≤a, 12.00 亿元, 9.60 亿元, a<9.00 亿元,
归属期 年度营业利润 或 1.60 亿元 或 1.20 亿元 或 0.90 亿元≤b 且 b<0.90 亿
(b) ≤b ≤b<1.60 亿 <1.20 亿元 元
元
注 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注 2:上述“营业利润”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并剔除本次、后续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注 3:A1=100%、A2=90%、A3=50%、A4=0%。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具体考核要求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最终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按下表确定:
考核等级 B1 B2 B3 B4
个人可归属比例 100% 90% 50% 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可归属比例×公司可归属比例。
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与批准情况
1、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