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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新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5

三超新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4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5)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6)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0人,注册会计师37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1人。
  (7)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65,62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8,493.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376.1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2020年报审计服务,客户主要集中于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审计收费总额7,205.5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4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该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吴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云雷,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

  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景亚,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60万元,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将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2022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公司担任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2)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聘任天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议案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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