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0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
江苏三超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小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监事认真审阅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公司担任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4 元(含税)。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编制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三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戴超先生、田晓庆先生 2 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戴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田晓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