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4.99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9,487.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815.00 万元,实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672.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 4 月 17 日出具天衡验字[2017]00046 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1、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募集资金净额 166,720,000.00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90,211.98
理财收益 2,769,617.89
小计 169,779,829.87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减少项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61,020,700.00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77,987,521.24
等额置换
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10,742,849.75
补充流动资金(注) 13,973,239.54
小计 163,724,310.53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结余金额 6,055,519.34
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总额 13,890,000.00 元,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项目总额差异 83,239.54 元系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公司 2017 年 4 月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及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南昌路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公司通过子公司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年产 100 万 KM 金刚石线锯建设项目”,公司 2017 年 6 月与子公司江苏三超金刚石工
具有限公司、国信证券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在该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户,专项用于“年产 100 万 km 金刚石线锯建设项目”建设。公司更换保荐机构后,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信达证券承接,2020 年 1 月,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未用作其他用途。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存放方式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南京三超新材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存款 1104031619000066697 6,055,519.34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句容崇明桥支行
江苏三超金刚石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存款 0150220000000341 2019 年 7 月已注销
工具有限公司 城东支行
合计 6,055,519.3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议案》。截止 2017 年 5 月 15 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6,102.07 万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6,102.07 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17)01039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17 年 5 月 15 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6,102.07 万元,本次以募集资金 6,102.0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占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
(万元) (万元) 比例(%)
年产 100 万 KM 金刚石线锯 12,504.00 6,055.29 48.00%
建设项目
超硬材料制品研发中心技 2,779.00 46.78 1.68%
术改造项目
合计 15,283.00 6,102.07 39.93%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2017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三超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再以募集资金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等额置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累计77,987,521.24元,其中,超硬
材料制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等额置换 13,758,086.71 元,年产 100 万 KM 金刚石线锯建
设项目等额置换 64,229,434.53 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三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7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含 1亿元)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止。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三超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止。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零。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9 年,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19 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