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8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苏州凯风万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霍尔果斯凯风进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超新材”或“公司”)于2019年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对公司股东苏州凯风万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风万盛”)、霍尔果斯凯风进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风进取”)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公告。凯风万盛、凯风进取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前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前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2019年4月22日,公司收到凯风万盛、凯风进取出具的《合计持有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时间及减持数量已经过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时间过半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凯风万盛、凯风进取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到2019年4月19日,凯风万盛、凯风进取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东姓名 减持方 减持时间 例
式 (元/股) (股) (%)
3月6日 19.52 60000 0.0641
3月7日 20.00 10000 0.0107
苏州凯风万盛创业 3月8日 19.67 70000 0.0748
投资合伙企业(有 集中竞 3月12日 20.22 50000 0.0534
限合伙) 价 3月13日 20.63 30000 0.0321
3月14日 20.29 73000 0.0780
3月15日 20.15 21000 0.0224
4月15日 20.44 101300 0.1082
合计 415300 0.4437
霍尔果斯凯风进取 集中竞 3月7日 20.84 108760 0.1162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价
合计 108760 0.1162
总计 524060 0.559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比例(%)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4993069 5.33% 4577769 4.89%
凯风万 无限售条件股份 4993069 5.33% 4577769 4.89%
盛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08760 0.12% 0 0
凯风进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8760 0.12% 0 0
取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计算依据公司总股本93600000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股份减持系股东正常减持行为,不存在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止本日,股东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凯风万盛、凯风进取2019年4月22日出具的《合计持有5%以上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