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
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楼荣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楼荣伟先生在会上作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2023年初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经营决策,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各块业务发展状况稳定向好。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陆宇建先生、谢乔昕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该报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
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81,1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678,400.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23 年度审计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拟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2024 年度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本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实际情况,拟定公司第四届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津贴标准如下:2024年度,除独立董事外,其他在任董事均不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其薪酬将依据公司盈利水平以及自身职责履行情况并结合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确定。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税前人民币8万元,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拟定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24薪酬标准如下: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将依据公司盈利水平以及自身职责履行情况并结合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确定。公司监事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2024年度向银行新增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3 年 12 月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4 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4 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4 月)《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4 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有权提名人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楼荣伟先生、吴殿美女士、杨全勇先生、俞金球女士、俞俊强先生、谢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根据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经过充分讨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个表决。
(1)提名楼荣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吴殿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杨全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俞金球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俞俊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提名谢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逐项表决。
19、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