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6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6,240,00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2,4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1,12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5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5月16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本(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21,197,269 33.97% 6,359,181 27,556,450 33.97%
二、无限售条件 41,202,731 66.03% 12,360,819 53,563,550 66.03%
三、总股本 62,400,000 100% 18,720,000 81,120,000 1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81,120,000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0.2288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路1-1号
咨询联系人:葛明
咨询电话:0571-87203495
传真电话:0571-88302639
十、备查文件
1、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