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69号)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21.4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44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655,094.35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1,792,905.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5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4161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2 年使用募集资金 301,792,905.65 元,均系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0.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3301040160020223619 募集资金专户 - -
公司西城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萧山金城 10467000000356019 募集资金专户 - -
支行
合 计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7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179.2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190.7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190.7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承诺投资 总额(1)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度(%) 可使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
部分变 总额 (2) (3)=(2)/(1) 期 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179.29 30,179.29 30,190.74 30,190.74 100.0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总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款项孳生的利息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