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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53 深市 集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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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股份: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9

集智股份: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拓展公司的业务领域,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自然人金樟贤、尹冀锋共同投资设立浙江之江易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10万元,公司持有51%股权;自然人金樟贤出资290万元,持有29%股权;自然人尹冀锋出资200万元,持有20%股权。主要从事: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总经理权限以内,经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讨论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其他出资方的基本情况

  1、自然人姓名:金樟贤


  身份证号:110106*********33

  关联关系说明:金樟贤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自然人姓名:尹冀锋

  身份证号:43010*********75

  关联关系说明:尹冀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之江易算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510              51%

  2              金樟贤                290              29%

  3              尹冀锋                200              20%

        合计                          1,000            100%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KJJ5C43

  6、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一路 18 号浙大网新软件园 A 楼 7
楼 701 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甲方: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乙方:金樟贤;丙方:尹冀锋。

  协议各方拟共同出资在杭州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该公司为平台开展本协议所述业务。

  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其中:甲方认缴
出资 5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乙方认缴出资 2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9%;
丙方认缴出资 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协议各方可根据项目公司资金需求和业务进度分期缴纳,具体由各方协商确定。

  2、公司设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有权提名二人,乙方有权提名一人。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由甲方提名。协议各方应促使股东会选举上述各方提名的合格人选。

    3、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合格人选担任;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设若干副总经理;项目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

    4、公司作为甲方控股子公司,按照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规范运营,建立规范的财务和内控制度,接受甲方财务、审计等部门及甲方外聘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各方相互保证为本次合作目的提供给他方且经各方确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承诺对知悉他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否则将对他方所遭受的相关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保密义务

  各方对于因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事项而获得的协议对方或公司任何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均具有保密义务,事先未获得协议他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获得的该等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并应促使其雇员或聘请的顾问遵守前述保密义务。
  前款保密义务不适用于:非因披露方之故意或过失已为公众所知悉的任何信息;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或根据立法、司法、行政或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而进行披露的任何信息。


  7、甲、乙、丙三方需恪守以下义务:不得在公司之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之业务相竞争或者有损公司利益的商业活动,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竞争或具有替代性的业务,不得转移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和资源。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主要核心产品一直为全自动平衡机,产品相对单一的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经营风险。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在扎实做好主业的基础上,公司拟与自然人金樟贤带领的专业团队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设立后各方将发挥各自优势、集合相关资源,以子公司为平台,共同合作经营基于异构技术的地波、水声等测量领域的智能超级感知处理平台、设备和系统的研制、生产、销售。子公司的设立将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谛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形成产业协同效应。

  本次设立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持股比例51%,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管理均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子公司尚处于拟设立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从长期来看,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2、可能存在的风险:

  子公司成立后,生产运营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短期内该子公司难以产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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