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下午 14:30 在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路 1-1 号杭州集智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3 日 9:15—2021 年 4 月 2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楼荣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8人,代表公司股份28,277,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1%。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28,224,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4、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9人,代表股份528,4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28,239,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0%;反对3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0%;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90,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843%;反对3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07%;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649%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28,239,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0%;反对3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0%;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90,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843%;反对3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07%;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9%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8,239,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0%;反对3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0%;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90,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843%;反对3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07%;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9%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28,239,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0%;反对3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0%;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90,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2.8843%;反对3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07%;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9%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8,239,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0%;反对3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0%;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90,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843%;反对3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07%;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9%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28,239,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0%;反对3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0%;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90,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843%;反对3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07%;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9%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拟定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2021年度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关联股东楼荣伟、吴殿美、杭州集智投资有限公司、石小英、杨全勇、张加庆、赵良梁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的96.2387%;反对4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68%;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86,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949%;反对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02%;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9%。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2020 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关联股东楼荣伟、吴殿美、杭州集智投资有限公司、杨全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9,072,4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9%;反对4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87%;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86,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949%;反对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02%;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9%。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股东大会经审议: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简 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关联股东楼荣伟、吴殿美、杭州集智投资有限公司、杨全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9,072,4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9%;反对4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87%;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86,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949%;反对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02%;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9%。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关联股东楼荣伟、吴殿美、杭州集智投资有限公司、杨全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同意9,072,4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9%;反对4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87%;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86,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949%;反对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02%;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9%。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楼荣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