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
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楼荣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楼荣伟先生在会上作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2020年初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经营决策,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发展状况向好。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王秩龙先生、蔡海静女士、陆宇建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4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9,600,000.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2020 年度审计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拟定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2021 年度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本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21年度薪酬及津贴标准如下:2021年度,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董事均不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其薪酬将依据公司盈利水平以及自身职责履行情况并结合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确定。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税前人民币六万元,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拟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21薪酬标准如下: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将依据公司盈利水平以及自身职责履行情况并结合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确定。公司监事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所审议第1-12项议案及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会议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