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集科技”、“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交通智能感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827.88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 号)同意注册,公司已向 11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232,29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2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99,999,987.9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8,528,301.72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471,686.20 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将全部募集资
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 通 合 伙 ) 验 证 , 并 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 出 具 了 《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1BJAA110957)。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
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
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
1 自动驾驶汽车用低成本、小型化激光雷达 25,984.76 22,669.21
和智能网联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2 智慧交通智能感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477.96 16,477.96
总计 42,462.72 39,147.17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
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
别于2022年1月12日及2022年5月23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
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款具体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 专户存款额
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8667300066618617 2022年1月12日 393,882,648.68
上地支行
合计 393,882,648.68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87.9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8,528,301. 72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391,471,686.20元。
截至2023年7月6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备注
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8667300066618617 114,774,790.52
上地支行
合计 114,774,790.52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8,163.58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募集资金实
募投项目 更项目(含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际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部分变更)
自动驾驶汽车用低成
本、小型化激光雷达 否 25,984.76 22,669.21 12,513.50 55.20%
和智能网联设备研发
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智慧交通智能感知研 否 16,477.96 16,477.96 15,650.08 94.98%
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 42,462.72 39,147.17 28,163.58 --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拟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实际 投入比例 募集资金余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智慧交通智能感知研发中 16,477.96 15,650.08 94.98% 827.88
心建设项目
2、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
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
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合
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827.88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交通智能感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827.88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监事会意见
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智慧交通智能感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
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行为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